婚禮是一定要去的,是十多年cellmate 的感情,亦是還當日作我結婚時的兄弟的人情債。
很久沒有參加婚禮,惶論獻唱。同一首歌,已唱了多次,但礙於很難聚在一起練習,仍是問題不少。人大了,要求不同了,儘量唱得齊,表達了心意,我想,便夠了。
全個婚禮,叫我最感動的一刻,是簽婚書的時候,
婚禮完後,拍照一完便立刻離開。一來,沒有吃午飯,很餓,需要買些東西吃;二來,記掛在家操勞的娘子。錯過了和朋友傾談的時間,可以其他的方式聯絡;要娘子因我的失算而吃苦,那可不能接受。
其實,每一次出席婚禮,都是一次的提醒。提醒自己當天所立的盟誓,提醒自己我們一同走過的這些日子。然後,繼續執子之手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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