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5日星期三

同行18年

17年前的今日,收到當時還是女朋友的娘子的一份禮物,才知道原來拍拖已有一年。我可是什麼表示也沒有。17年後的今日,緊記著這個日子,但相信很難做什麼表示,照顧Daniel 和 Esther 已佔據了我們大部份的心思、時間。

18年,除了代表我們的感情「成年」了,也代表了35歲的我可以正式說我有過半的人生是和娘子一同渡過。有點無聊,但亦算是一個里程碑。

沒有特別強烈的感覺,畢竟已走在一起一段很長的時間,何況現在還多了兩個寶貝,更加不會有精神、時間去做些什麼去栽培這段感情。這段感情,我覺得就像水一樣,的確是淡淡的,但它亦是生命裏很重要和不可或缺的。它不是死水一潭,而是隨時間而不斷有新的認識、新的體驗,一個活水的泉源。

今天,大概不會有禮物,甚至二人單獨相處的時間也可能沒有(且看天鵝飛住那兒),有的,是一同又起過一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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